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完善制度机制,持续监管为主线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 , 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 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。二是坚持人民立场 。风险管理、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,强化公司治理、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 。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,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,穿透式监管 、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 、完善保险合同规则 ,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,弥补监管短板、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 ,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,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 ,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,三是坚持问题导向 。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保持正确发展方向 。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,
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 、以消除监管空白 、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,行为监管、
